來啊,相互傷害啊,是不是很熟悉的一句話,如果你人在馬來西亞公眾場合發現有人吸煙,然后你提醒他還是不改變的,可能就要走走這個相互傷害流程了,比如說在咖啡店,以及其他的一些地點,各位可以看小曹之前的文章《本月起人在馬來西亞28個地方不能吸煙》,所以如果你就非常明白自己是不是在禁煙區了,包括電子煙哦!
比如說平時在Kopitiam等公眾場所,還有會有人不顧其他人感受,執意在禁煙規定場所吸煙。要知道,在餐館和食堂3公尺或10尺處范圍內吸煙都屬犯法,在禁煙區抽煙者將被罰款不超過RM10,000 或坐牢不超過2年。遇到違規吸煙者,你可以這樣做!
步驟1:拍下證據(對方吸煙一幕)
步驟 2:寫下店名、地址、日期、時間等資料,并注明相關違例行為:“merokok di tempat larangan”(在禁煙區吸煙)
步驟3:WhatsApp 發送至 010-8608949
相關單位收到舉報,首次接獲罰單的煙民及業者將被罰RM250,若是拒絕償還罰款或重犯者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煙客可面對最高1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2年,而業者則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被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馬來西亞衛生部就特別強調,禁煙并非為了懲罰吸煙者,而是為了避免吸煙者和旁人面臨吸煙習慣導致的并發癥。所以小曹也是瑟瑟發抖,感覺好像很多人要中招了,非常傷害錢包哦,而且還不知暗箭會從哪里發來,好可怕!
就問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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