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離婚結婚是比較正常的事情了,在馬來西亞同樣如此,各位確實過不下去的你叫他們天天大眼瞪小眼的彼此不舒服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還是會很多人涉及到這個離婚問題的,就比如說下面這位:
“雙方同意離婚去JPN 需要什么資料多長時間?需要怎么做?”
網友的回答也是相對比較有過來人的口味,各位可以去感受一下哈哈:
1、快3個月-6個月完成,還有不是去jpn是去perguaman biro;
2、人工少過2.5k的,政府才會幫你弄離婚的,多過的話.要自己請律師的,現在4~5千應該是夠的,所以要結婚,想好好來;
3、需要孩子報生紙,你們的結婚注冊紙,原裝和復印;
4、找律師,約好簽字,一個月后zoom上court,3個月離了,搞定,4500馬幣人在怡保;
5、新的程序無論同意不同意,單方或雙方一樣跑程序(拿齊ic, birthday cert, marriage cert, children ic and birth cert, 離婚證據,去JPN輔導3次(3-6個月,看情況),之后JPN給信去律師事務所開file.雙方同意程序也要跑大概一年以內,如果調解。大概4千以下就可以了。
單方,對方肯簽就比較便宜, 準備好10千,程序一年多;單方,對方拒絕出現或簽收,非常貴準備好25千(看條件),程序2年以內,還有重點分居是不會自動離婚的。 離婚一定要律師。結婚少過一年或多過一年也是得跑程序,看復雜度和雙方意愿。沒有小孩和財產會簡單容易,越復雜越需要更多錢。散養費看人品和責任心,人品壞也追不到。政府律師看薪金,需要時間和自己出席,私人律師看錢財,給更多錢代理,不用出席現場,女人和男人啊,別為了結婚而結婚,不要讓家人朋友意見決定你的人生,想清楚才結婚;
6、現在離婚不像以前,就算雙方同意也必須去JPN經過3次輔導才可以去JBG申請,申請之后等簽文件,簽了文件等排期上法庭,上了法庭等收到法官簽名的信,然后去putrajaya刪除你們夫妻在婚姻處的名字才可以再婚,如果你需要知道要帶什么文件或者詳情可以pm我。不要盲目的去。你就會浪費很多時間,因為這里是馬來西亞,完成以上至少兩年;
7、請律師,快很多,去年7月中給了兩人的復印結婚證和IC, 8月頭上法庭 8月中正式拿到離婚證,律師也會幫submit去JPN,如果急著要離婚證 可以自己去JPN追,費用5千 (沒小孩);
好了大概就是這種情況,如果涉及有一方是中國人的離婚可以找我們協助,尤其是需要涉及到財產分割的那種情況,更是需要中馬律師的參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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