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馬來西亞移民局的行動還是蠻多的,可能是因為非法勞工的問題久久得不到解決的原因,隨著中國很多企業(yè)的產(chǎn)能轉(zhuǎn)移,馬來西亞也是承接了不少關于中國公司設廠的相關數(shù)量,但是因為馬來西亞工作簽證這個問題是需要時間慢慢推進的,大多數(shù)工廠沒有太多財力和時間去解決這個問題(申請馬來西亞工作簽證需要有自己的移民局esd帳戶來安排自己的外國員工,詳情看小曹之前的文章《如何擁有屬于自己的馬來西亞esd賬戶申請AVL和VDR》),所以強烈建議各位要認真看待此事,不然大概率就是下面的這個新聞上的結(jié)果哦:
本月20日左右馬來西亞移民局(JIM)的一支隊伍在吉蘭丹州瓜拉吉賴Batu Jong工業(yè)區(qū)附近的一個鋼鐵廠開展了“Ops Mahir”行動,逮捕了114名非法移民。移民局執(zhí)法部門主管Basri Othman表示,被捕者包括70名中國公民、28名孟加拉國公民、1名泰國公民、2名巴基斯坦公民、11名緬甸公民和2名印尼公民。
他說這次行動是在接到公眾舉報和進行為期兩周的情報收集后展開的。行動從早上9點持續(xù)到中午12點,共有69名官員參與,他們成功逮捕了這批外籍人士。在被捕的114人中,有98名男性和16名女性,年齡在24至50歲之間。Basri還表示,該工廠位于一個偏僻的山丘附近,行動隊伍提前部署了戰(zhàn)術隊伍以包圍該區(qū)域,防止外籍人士逃跑。
初步調(diào)查顯示,這些外籍工人住在工廠附近的山區(qū),以便在有行動時能夠迅速逃脫。根據(jù)調(diào)查,他們因違反《1959/63年移民法》的第15(1)(c)、第6(1)(c)和第39(b)條款而被捕,這些罪行包括逾期居留、沒有合法文件以及濫用訪客簽證。一名50歲的雇主也在調(diào)查中,依據(jù)《移民法》第56(1)(d)條款(保護非法移民)和第55E條款(雇傭非法移民)進行調(diào)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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