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曹分享一下一個相對較為全面的馬來西亞工作簽證獲取方式,可能對您今后的工作布局有一定的思考作用,但是不排除已經開始有了新的政策調整,各位認真研究,對癥下藥一下即可,那么對于希望在馬來西亞創業、工作并永久居住的外國人來說,可以申請不同類別的工作許可,主要有以下四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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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自己的馬來西亞國際公司并獲得2年的Labuan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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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協助成立Labuan國際公司,這是一家100%外國所有的公司,以最低的實收資本經營國際業務,無需為大多數貿易業務獲得貿易許可證,也無需設立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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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司注冊到最終簽證簽發的處理時間為60至90天,企業稅率僅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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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自己的業務并在自己的馬來西亞Sdn Bhd公司下申請2年的DP10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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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形式:
a. 非居民公司,外國人可以擁有100%的馬來西亞私人有限公司(Sdn Bhd)。
– 需要設立最低授權資本為100萬令吉的公司。
– 適用于想要在馬來西亞經營自己業務的外國人。
b. 與馬來西亞本地人合資成立公司,此類公司的已支付資本為35萬令吉。
– 無需貿易許可證,但由于沒有業務活動,批準可能會較為嚴格。 -
從公司設立、貿易許可證到2年工作許可簽發的處理時間為6至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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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馬來西亞公司雇傭或在馬來西亞的區域/代表處工作并獲得2年的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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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國人雇傭,雇主可以為希望雇傭的外國人申請2年的DP10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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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需簽署雇傭合同,薪資最低要求為5,000令吉,職位需要符合移民部門的特殊技能和教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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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間為1至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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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來西亞設立自己公司的區域/代表處并獲得2至5年的工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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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自己的國家擁有公司并已經成立至少2年,可以在馬來西亞設立區域/代表處,主要用于協調中心、調查和機會尋找,不得與馬來西亞公司進行商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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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時間為2至3個月。
以上四種工作許可均可續簽,允許多次入境,也就是我們常說的multiple entry,并可包括配偶和21歲以下的子女。每種許可類型都有其獨特的優勢,所以如果你需要更加快速的搞定工作簽證問題,歡迎我們到時再慢慢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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