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網購馬上就要開始交稅了,那么各位需要用到的大件在趕緊在這幾個月做下單喲,最近最新消息指向海外網購價格低于RM500的商品需要多繳付10%的銷售稅,這項措施從2023年4月1日起生效。據了解,大馬關稅局將會從2023年4月1日開始對海外網購價格低于RM500的商品征收10%的銷售稅,這包括了從納閩、浮羅交怡、刁曼島和邦戈島。
不過需要留意的是,政府只會對商品征稅,運費則可獲得豁免。例如一個商品的價格是RM500,而運費是RM20,政府只會對RM500征收10%的銷售稅,而RM20的運費是不會被征稅。所以至少運費還不用交稅算是挺好的。
這項措施的目的是營造公平的商業環境,目前國內所有商品都會被征收10%銷售稅,而反而從海外網購回來的商品則可享有豁免,這對本地商家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目前政府已經對海外網購超過RM500的商品征稅了,因此這項稅制也將會保持不變。這也意味著無論從海外網購多少錢的商品,4月1日起都需要繳稅了。小曹認為應該是大馬政府也是沒錢了,哈哈需要更多的稅源來支撐國家的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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